本版文/本报记者 喻雯 见习记者 张蝎 片/本报记者 王媛
本报10月11日讯 济南公租房预登记自10日启动以来,吸引了不少婚龄年轻人的注意,但申报条件让一些单身汉陷入两难:如果不领取结婚证,就不能作为一个独立家庭来申请成套公租房;如果申请不到成套房子,女方又不同意结婚。
11日,记者来到饮虎池社区居委会。60多岁的范女士正帮儿子咨询申报公租房预登记的条件。儿子今年27岁,和老两口住在一起。如今,儿子和女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只差一套婚房就能登记结婚。“现在房价太高,凭我们的积蓄很难给儿子买房。”范女士说,她想帮儿子申请一套公租房当婚房暂时过渡,过两年再考虑买房的问题。
不过,得知公租房预登记申报条件后,范女士有些失望。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单身职工提供的是多人合租的集体宿舍,小两口肯定不方便住。如果想要成套公租房,必须是家庭申报,儿子得先领证才行。“可女方那边不见房子不肯登记,这不登记就没法申请呀!”
范女士的纠结并非个例。饮虎池社区居委会主任米君介绍,从10日至今,不少老人都想帮孩子申请成套公租房当“过渡婚房”,但多数都是因没领结婚证不符合家庭申报的条件。“这样的人群占了咨询人数的60%以上。”
二七新村街道办社会事务
科科长聂立超介绍,10日,一名在市级企业工作的小伙子来申报公租房。他现在和父母挤在不到3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考虑到婚后住不开,想通过公租房过渡一下。最终,同样因为“没有领证”而无法申请成套公租房。七里山街道办七东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1日上午有十几名市民前来咨询预登记的情况,其中父母为单身儿子申请婚房的占了七八成,但多数达不到预登记标准。
对于这种纠结,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说,单身职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的标准、条件各不相同,如果想申请成套公租房,本市户籍不满40周岁的单身职工得先“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