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同居8年没登记,性格不合闹“离婚”
开庭路上,“丈夫”绑走“妻子”
  • 2011年10月12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衣慧明 刘宁) 一对男女年龄相差14岁,同居8年生下两个女孩,一直没有登记结婚。因性格不合,“妻子”王丽(化名)起诉“离婚”,谁知在开庭路上,“丈夫”刘林(化名)为了挽回婚姻,竟将王丽强行带走,最终被判行政拘留15天。

    8年前,汶上县的王丽外出打工时邂逅了比自己大14岁的刘林,不久两人就同居在一起。一直想要儿子的刘林对王丽说,“生了男孩就结婚”。同居期间王丽先后产下两个女孩。

    同居日久,两人矛盾也越来越大。2011年7月份,王丽提出分手,遭到刘林拒绝。随后,王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提起上诉。

    8月29日,法院传讯两人开庭。刘林乘车去法庭的路上,偶遇王丽和其代表律师,为挽回“妻子”,刘林将王丽强行拉上车带走。王丽的律师则记下了刘林的车牌号,立即告知了法院。

    汶上法院立即组织法警前往刘林住处,发现大门紧锁。正准备离开时,发现了带走王丽的面包车。开车的是刘林的亲戚,经过询问,办案人员得知王丽被带到刘林的姐姐家。随后,法警赶到刘林姐姐家将王丽成功解救。刘林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汶上法院行政拘留十五天。经法院调解,两个孩子被判给刘林抚养,王丽负责支付抚养费。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庭路上,“丈夫”绑走“妻子”
为赚点击率,发帖散布谣言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