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0月11日讯(记者 田卉) 菏泽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用地176.5公顷,目前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144.08公顷已办理完供地手续。
对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各部门明确专人对项目用地审批、供应实施全程跟踪办理,确需报批建设用地的,及时组织申报。在新增建设用地上报审批的同时,统筹安排征地补偿安置、规划设计、前期拆迁等各环节工作,做到合理组织、压茬进行、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供地进度慢、未供任务量大的县区实行跟踪督导。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负全责,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用地政策,拓宽建设用地供应渠道和方式,确保有效及时供应。
严禁改变保障安居工程住房用地的土地用途或性质;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申请改变用途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后擅自改变性质以商品房出售的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相关约束性条件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