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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送到门卫室外丢失
第三方保管货物赔偿无望
  •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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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员小王告诉记者,当时他就是将货物放到此处。

    本报记者 宋昊阳 摄

    本报10月19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昊阳)在网上买了东西,快递送货买主不在家,让快递员送到门卫室,结果门卫室不允许,只好放门卫室外,自己随后便去拿,没想到到了门卫室外却发现东西已经不翼而飞。19日,市区的官女士得到了快递公司的回复,结果被告知此种情况无法获得赔偿。

    19日,家住华安世纪樱园小区的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网上购了一件价值六七十元的浴巾架,卖家承诺使用韵达快递给她送货。16日11时许,快递员到达世纪樱园小区时,官女士正好上班,家里无人,于是她告诉快递员可以送到门卫上代为保管,等她父亲回家时便去门卫室取。

    然而,小区的门卫并不同意保管货物,而是只能将货物放到门卫室外,并且丢失货物的话,门卫并不负责。官女士心想自己的父亲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回来,于是告诉快递员放到门卫室外。当13时左右,官女士的父亲去取货时,早已不翼而飞。

    后来,官女士联系快递公司要求索赔,但是快递员告诉官女士货物已经送达,无法按官女士要求赔偿。随后,官女士调出监控录像,称并没有看到快递员来门卫室送货,门卫也称不知情。

    那么,到底快递员有没有将货物送到门卫室?货物又是被谁拿走了呢?19日,记者联系到了韵达快递的快递员小王,并跟小王一起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记者调出了16日当天的监控录像。

    记者找到了16日当天快递员将货物送到门卫室外的监控,记者注意到,由于该监控录像的显示时间与实际时间有所偏差,所以导致官女士第一次调录像时,没有找到相关视频。然而,由于摄像头视线被挡,录像中只能看到快递员将货物放到门卫室门后的情况,但是快递被谁拿走却无法得知。

    19日,记者致电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的申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是消费者要求快递员送到门卫室外的,所以快递公司没有赔偿的义务。邮政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让不承担丢失责任的第三方替自己保管货物,否则一旦货物丢失将无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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