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首席记者 聂金刚) 18日,消协发布2011年第8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购买商品不能忽略外观。
今年9月份,广饶县消费者王某以3980元的价格在县城某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用了几天后发现该电脑背面有一裂纹,于是找到商家。商家坚称是王某人为造成的,不在“三包”范围内。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
无独有偶,消费者常女士在某手机厂家直营店购买了一款白色的手机,用了几天后出现了质量问题。按照手机三包规定,符合退货条件,但商家说手机外壳上有一硬伤,是常女士人为原因造成的,不符合退货条件。常女士只好是哑巴吃黄连。
广饶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仅要索要发票,还要严格查验商品的外观,看有无划痕、裂缝、污渍等,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