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孟 景佳
菏泽农行中山路家属院居民准备申请集中供暖,但却受到了原供暖单位———牡丹区热力公司的掣肘,因为他们2003年签订了15年的供暖协议。居民认为该公司供暖质量差,盼望实行集中供暖;该公司称,双方有协议在先,逾期不交费将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这让小区业主很着急。
小区居民接到通知,不缴纳取暖费会吃官司
天气逐渐变冷,菏泽市民也开始为过冬取暖做准备。家住中山路菏泽农行家属院小区的李先生看到小区里贴出一张缴纳取暖费的通知,通知显示:“今年10月24日我们对农行物业办发出《2011年取暖价格告知书》,现异议期限已满,未提出不同意见。请你们在今年11月10日前将取暖费用交到锅炉房,逾期缴费户达不到90%,停止供暖,超过30天不缴费,我公司将依法对你方行采取法律措施。(商定价格25.60元/平方米,大套为3400元/季,中套为2390元/季,小套为1900元/季)。”落款是牡丹区热力公司。
“小区居民正准备申请集中供暖,原供热单位贴出了催款通知,如果不交可能会惹上官司。”看到通知后,李先生犯了难。原来,该小区2003年与菏泽市牡丹区热力有限公司签订了供暖合同,规定该热力公司负责小区供暖15年。但是一直以来,该热力公司的供暖质量较差,小区居民都很有怨言。
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敬海介绍:“集中供暖管道已经铺到了小区门口,小区物业也已将小区的供暖设施铺设安装完毕,小区居民也都交纳了相关费用。”
董敬海说,当时的供暖合同中也明确约定“若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锅炉停烧,小区居民不负责任”,何况政府有明确规定:集中供热网管覆盖的区域,所有燃煤锅炉一律关闭,现在我们不交取暖费还要起诉我们,太不合理了。
不满原供热单位,小区居民申请集中供暖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原供暖公司的供暖质量,该小区的居民都有意见,“规定给我们供暖三个月,每天12个小时,可实际没有这么长时间,冬天最冷的时候锅炉经常坏掉。而且,家里温度比较低,老人在家还得穿着棉鞋。”居民勾先生说。
“这个锅炉是烧煤的,锅炉房烟筒里冒出的黑烟灰弄得院里都没法停车,附近小区的居民也经常向我们提意见。”勾先生说,现在政府提倡集中供暖,既环保又实惠,他们都很希望加入进来,早日告别“锅炉供暖”时代。
据董敬海介绍,今年听说小区要集中供暖,居民都很支持,整个小区一共293户居民,除了两户实在家庭困难没有缴费外,其他居民都已经将各种费用交齐了,就等着供暖了。
目前小区物业已经将开
户申请写好,准备到热力公司开户,可是原热力公司又贴出了缴费通知,让很多小区居民心里不踏实。
公司2006年已被吊销,律师称居民可终止合同
在该小区居民提供的一份文件中,记者看到,这家热力公司已因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在2006年12月26日已被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牡丹分局吊销。该小区居民有了疑问:这样一个被吊销的公司还能起诉我们?我们这种情况还算违约吗?
根据居民反映的问题,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的董建春律师认为,小区居民完全可以要求终止合同。首先,合同中有关于“若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锅炉停烧,乙方不负责任(小区居民)”的规定,而且市政府在关于城区集中供暖的通告中也明确指出集中供热网管覆盖的区域,所有燃煤锅炉一律关闭;另外,居民可以以该小区往年供暖过程中出现的供暖质量问题已向该热力公司提出质疑;最后,因为该热力公司2006年已被工商局吊销,小区居民可以以此为由质疑该热力公司是否有能力继续保证该小区的冬季供暖。通过这三个方面可以向该热力公司提出解除当时签订的供暖合同。
记者当日从菏泽市供暖主管部门了解到,凡供热管网覆盖到的小区和单位要按照菏泽市政府文件要求,尽快关停采暖用燃煤小锅炉,否则主管部门将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