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物业代表———
有严格的收费标准,支持!
作为听证参加人员之一,潍坊名屋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徐先生在发言时,对拟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示支持。徐先生说,在以前,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直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而实际上物业公司一直承担着为居民清运垃圾和处理垃圾的一切相关费用,但是当物业人员向居民征收这笔费用时,时常会遭到拒绝,原因便是没有详细的收费依据。
徐先生说,其实无论是物业还是居委会或是环卫部门,在为居民清运垃圾、处理垃圾的过程中是一定会产生相关费用的。但是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收费主体也不十分明确。而对于物业来说,有的居民因为没有征收依据而拒绝交这笔钱,就只能由物业公司来承担,加大了物业公司的成本压力。而现在终于有了合理收费的依据。
对此次生活垃圾处理征收标准表示支持的,还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臧先生,他在发言中表示,目前潍坊市采取的垃圾处理措施是填埋,是相对比较经济实惠的处理方式。同时,对于其他几位听证人员提出的“建议对生活垃圾处理采取更科学的处理手段”这一意见,臧先生表示,目前公认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焚烧,但是建垃圾焚烧厂需要高额的资金支持,如果全凭政府出这笔钱压力是很大的。因此,他认为更有必要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此填补资金,便于建立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
O市民代表———每户每月10元,是否高了些?
徐先生作为消费者代表参加了本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听证会,会上发言时他首先对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了肯定,但同时他也认为,目前市民所交的相关费用通常在每月5—7元左右,如果一下提高至每月10元,上涨幅度是否有些过大?
此外,徐先生还提出,在城市垃圾处理压力与日俱增的当下,垃圾处理相关部门有权向公众要求更大的资金支持,但“环保”不能成为涨价的理由,增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提高环保意识的并没有太大关系。
“收费要用在明处。”徐先生强调在拟定的收费标准中,在17项收费项目中,其中14项是垃圾处理成本大于收费标准,对于不足的这笔资金,相关部门一定会投入大量资金支持,而如今民众付出的垃圾处理费也呈递增之势,但庞大的垃圾处理费用怎么花,公众期望能见到一个明白账。
和徐先生意见相近,认为对于居民而言,每月10元垃圾处理费稍显偏高的还有其他几位听证人员。同样作为消费者代表的退休职工付先生表示,对于接下来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可以参考一下省内其他周边城市的收费标准,从而对比出我们的收费标准处于什么水平,是否合理等。
O物价局———
省部门已作出相关规定
本次听证会听证人之一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杨正波向记者介绍,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转发国家计委等四部门《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此外,《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规定:进一步明确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时限,确保2011年年底前,征收标准达到城市家庭每月10元/户,单位职工每月4元/人。
杨科长说,此次听证会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市物价局将认真汇总并吸收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以确保定价方案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