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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外景写真还得顾客付车费
因事先未就细节协商,消费者有苦难言
  • 2011年11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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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1月6日讯(记者 冯琳) 拍写真外景得打车去,还得顾客付钱。市民齐女士很郁闷,事先双方没有就细节进行协商,现在花了冤枉钱还没处申诉。

    11月初,齐女士在网上团购了光明路一家摄影工作室的写真,上面标明可以拍外景。外景地设在栖霞路上,因为工作室无专业摄影车,他们打车去了外景地。

    下车时,摄像师和跟妆师看着姜女士迟迟没有动作。无奈姜女士只得自己付了钱。车费虽然不贵,但心里很憋屈。可之前双方并没有就车费一事做协议,齐女士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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