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 (通讯员 袁堂娟 刘成华 记者 王璐)费县石井镇的张某,谎称能够为他人招工,诈骗受害人现金24余万元后潜逃,为了逃避警方抓捕,冒用弟弟的名字潜逃6年。
张某自2003年开始,他先后在潍坊市多家砖厂打工。在打工期间,他认识了两名砖厂老板陈某、武某某。由于张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招工,但是招工需要交纳保证金。禁不住张某的忽悠,在2005年春节期间,陈某和武某某分别到张某家中付给其招工保证金15万元和9万元。
看到自己仅仅动了嘴皮子就骗来了巨额现金,张某打起了小算盘,口头答应帮忙招工,春节过后便携款潜逃,后举家外出打工。为逃避警方打击,张某隐藏真实姓名,利用其弟“张某某”的名字自称,在罗庄区一铸件厂内打工多年。
在“清网行动”中,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综合嫌疑人各类信息后,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于11月3日将张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