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 (通讯员 郝建明 谭洪存 记者 王晓)11月7日上午,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捡到银白色女士手提包一个,内有若干现金及银行卡等物品。经过民警近3个小时的查找,最终联系上失主陈女士,并将手提包还给了她。
11月7日12时许,沂水公安局巡警一中队民警巡逻至公安局东十字路口时,在地上发现一个银白色女士手提包,民警立即停车将包捡起,发现内有现金等物品,民警立即将包带回大队查看并寻找线索。
民警打开手提包进行清点,发现内有现金1500余元,身份证一个,银行卡八张,活期存折两个,涉及金额两百余万元。通过警综平台网上信息比对系统,信息显示系沂水镇某村陈女士,由于没有联系方式,民警通过辖区派出所联系到该村支部书记,经近三个小时的努力,几经周折,最终找到了失主陈女士。
经过反复确认,民警将丢失物品归还失主。经了解,陈女士有自己的生意,当天到银行办理业务后,骑电动车回家,将装有现金、银行卡及身份证的手提包放在前边车筐内,当时陈女士急着赶路,以至于手提包遗落也没有发现。
据陈女士介绍,所有的家当全部在包内,包括现金、银行卡、存折等价值200多万元。发现钱包丢失后,她就赶紧发动家人进行沿路寻找,结果一无所获。就在灰心丧气之时,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