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苏洪青 刘益利 记者 郇恒吉)11月7日,沂南县一单位工会来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赠送锦旗,感谢民警破获赵某、张某合同诈骗案,为受害人追回了35万元房款。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3日说起。这天女子张某和闺蜜一起吃饭,闺蜜告诉张某,她看到张某的男友赵二牛(化名)在县城某新开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是用赵二牛和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买的。
张某闻听此话,怀疑男友赵二牛另有新欢,偷着给“小三”买了房子。第二天,张某来到该小区售楼处,通过一个熟识的售楼人员查看了购房合同,看到果真有男友的名字,便气冲冲地找男友对质。
赵二牛心知肚明,自己压根就没在这里买房,他心想一定是和自己重名的另一个“赵二牛”买的这套房子。之后他来到售楼处,看到合同上只有购房人“赵二牛”的签字,没有任何其他信息,便动了歪念,决定将错就错,把房子卖掉,将房款据为己有。随后,他便和张某在网上发布了房子转让出售信息。
5月25日,某单位李女士打来电话说要买这套房子,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35万元的价格成交。
9月30日,真正的房主“赵二牛”去售楼处交纳分摊的管道费时,被告知这套房子早已卖给了别人,便来到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10月14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为受害人追回了房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调查和追逃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