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通讯员 耿世良 孙敦胜 记者 柳斌) 近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超员客车,客车司机被罚款1000元,并扣罚12分,司机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
11月7日12时50分许,莱阳交警六中队民警在分管的莱高路姜疃镇濯村村后路段巡逻执勤时,查住一辆超员客车。经查对取证,驾驶员黄某驾驶的中型客车核定载客数为18人,实载23人,超员20%以上。
执勤民警随即安排车辆对超出人员进行转运,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扣12分的决定。按照有关规定,被扣除12分的驾驶员将被取消驾驶资格,需到烟台交警支队学习15天,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