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大约也属于“国粹”之列。国外的婚礼,同样热闹,但基本上止于新房之外,新房内,是属于新郎和新娘的二人世界,洋人尊重他人权利的传统,在洞房花烛夜这样一个非常的空间和时间也得到充分的体现。我国素来就缺乏类似的观念与习惯,在闹洞房时更是变本加厉。很多时候,任人宰割的对象还会牵连到新人的家人、朋友身上。但正是这种闹洞房可以无所顾忌的观念,导致每每闹出事情,甚至有新娘不堪凌辱,自杀身亡,喜事变丧事的惨剧发生。
在闹洞房的人眼里,这是一种习俗,充其量是一种陋习,甚至有受害人的母亲也劝其息事宁人。因遵守习俗而获刑,听起来确实有些冤枉了。但问题是,习俗并不能同正确画等号。中国的好多习俗,已经被公认为是丑陋的,甚至恶劣的,因而早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闹洞房是否属于应该废除的陋习之列?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有多位社会学家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公共生活不发达。正是由于公共生活缺乏,所以婚丧嫁娶一类的场合就被看作是难得的社交场合、公共生活而备受重视,相干的不相干的人,都要来凑凑热闹。然又因公共生活不发达,所以一直没有形成合理的规则。比如闹洞房这件事,就从来没有达成关于底线的共识,全凭现场发挥。我不否认闹洞房喜剧收场居多,但闹剧、悲剧、惨剧也从来没有断过。
因此,鉴于国情和传统,彻底取消闹洞房并不太现实,习俗这东西,也不是谁想取消就能取消的,关键是就闹洞房的底线达成共识。那么这个底线在哪里呢?我想也没有整齐划一的底线,关键在于尊重当事人,以当事人的底线为底线。
其实在这方面,我们也有良好的传统。孔子老先生就一再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于男人女人那点事,老先生也谆谆教导我们:“发乎情,而止乎礼。”闹洞房这样的场合,兴奋一些,放纵一些,都可以理解。但千万谨记“止乎礼”,不要忘记底线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