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记者 赵壁) 教练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违规上路进行科目三路考练习,对正常行驶的车辆构成安全隐患,同时也是违法行为。9日,青岛四方交警对在傍海中路上违规上路的9辆教练车依法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市民频频向四方交警举报,在四方区傍海中路上,有不少驾校的教练车在该路段行驶,有的是驾校教练开车给学员示范,有的直接就是学员驾车进行科目三路考练习,对行人和其他车辆会造成安全隐患,对此,四方交警大队及时安排民警到该段进行查处,两个小时查处9辆在此路段训练的教练车。
上午9时30分,四方交警大队秩序科阎鲲副科长和杭州路中队副中队长何艳滨带领中队民警在辖区傍海中路,对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教练车进行专项整治。据介绍,按照交通法规定,驾校的教练车只能在驾校场地内进行驾驶练习,如需到城市道路行驶必须到交管部门进行审批,在交管部门指定路线、时间内才能上路行驶。
阎鲲副科长介绍,由于傍海中路位于四方区西北部,该路段无居民小区,过往车辆稀少,附近驾校就把傍海中路当作科目三考试的练习场地,但此路段交通信号设施并不完善,又是许多大货车的必经之路,所以在此练车,无论对教练车上的乘客、过往行人以及其他车辆,都会存在一定事故隐患。
据统计,在上午两个小时的专项整治期间,就有9辆驾校教练车从傍海中路经过。9辆教练车分属青岛运通驾驶员培训中心、联谊驾驶员培训中心、荣臣海泉达驾驶员培训中心三个驾校,民警按规定对9辆教练车分别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