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10点,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明确了33种家养畜禽种类,但这些年来发展较快的竹鼠、蛇、豪猪等都不在《目录》之内。
《目录》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值得关注的是,狗未被列入《目录》。
就此,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介绍,《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此外,竹鼠、蛇、林蛙、果子狸、豪猪等也未被列入目录。
不过,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为此,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下一步,两部门将根据上述划分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并指导各地主管部门推进地方相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调整的。在畜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综合新华社、重庆晨报等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布
明确33种家养畜禽狗、竹鼠等未列入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30日
5月29日上午10点,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明确了33种家养畜禽种类,但这些年来发展较快的竹鼠、蛇、豪猪等都不在《目录》之内。
《目录》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值得关注的是,狗未被列入《目录》。
就此,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介绍,《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此外,竹鼠、蛇、林蛙、果子狸、豪猪等也未被列入目录。
不过,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为此,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下一步,两部门将根据上述划分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并指导各地主管部门推进地方相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目录》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调整的。在畜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将按照《畜牧法》规定,根据发展实际,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综合新华社、重庆晨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