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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征求意见

要求物业配合业主安充电桩

齐鲁晚报     2021年02月23日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关于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在不断发生,亟需规范。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4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了《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建议。2月9日,济南市政府发布公告,就济南市住建局起草的条例送审稿及说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最新的条例送审稿中第九十二条拟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人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业主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时,物业服务人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目前,条例送审稿正由济南市司法局公开征求意见中,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待征求意见结束后,条例送审稿或将有所调整,不过相信很快就会正式实施,届时想安装充电桩的业主若再遇到物业阻扰时,就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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