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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被罚屡遭诟病何不试试普法在前?

齐鲁晚报     2023年06月09日
  评论员 王学钧

  按照既定经营项目分类,无论给凉皮做配菜的黄瓜丝,还是拌进黄瓜丝的凉皮,都属于冷食类食品,未经许可不得制售。而在涉事餐饮企业办理的经营许可证上,只有“热食类食品制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既有规定给予处罚。
  一种于法有据的行政处罚,竟几乎每次都能引爆舆情引起“公愤”。究竟该怎么办呢?
  短期来看,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强化普法工作,让更多餐饮经营者更充分地了解相关法律的内容及其“良苦用心”,从而及时达成制售冷食类食品的有关要求、取得经营冷食类食品所需的许可证。有关部门甚至可以上门提醒餐馆,没证就不要经营凉拌菜等冷食类食品。
  从长计议,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修订相关法律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让相关行政执法不再因明显有悖常理常识而屡遭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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