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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6000元

个人消费者需于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以旧换新

齐鲁晚报     2023年11月09日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尚青龙) 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车辆以旧换新个的人消费者,购买十万元以上的乘用车可获3000元补贴,购买20万元以上的,可获得6000元补贴。
  日前,青岛市商务局会同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发布了《青岛市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根据细则,个人消费者于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车辆以旧换新者可获得补贴。
  在上述期间,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青岛号牌老旧乘用车报废或转出山东省,并在青岛购买乘用车且完成机动车登记的,新购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购车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且发票开具单位是已参加前期2023年“亿惠青岛 驾享生活”汽车消费活动的青岛市汽车销售企业。
  据悉,本次实施细则是对青岛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本细则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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