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要闻

A04版:要闻

A06版:关注

A07版:帮办

A08版:文娱

A09版:青未了·书坊周刊

A10版:青未了·书坊

A11版:青未了·书坊

A12版:乐动周刊

A13版:乐动

A14版:乐动

A15版:时局

A16版:封底

E01版:今日鲁中

E02版:主打

E03版:城事

E04版:城事

H01版:今日运河·头版

H02版:今日运河·论文

H04版:今日运河·健康

Hc01版:文化示范·头版

Hc02版:文化示范·重点

Hc03版:文化示范·看点

Hc04版:文化示范·看点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

J03版:今日烟台

J04版:今日烟台

R01版:今日日照

R03版:今日日照·身边

R04版:今日日照·身边

芝罘区低保金调标补发工作已完成

惠及3100余名低保、特困人员

齐鲁晚报     2024年03月08日
  本报烟台3月7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榕婧) 3月6日上午,烟台芝罘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芝罘区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人于忠水、综合科负责人王晓琛就芝罘区2024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进行了介绍。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芝罘区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6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元。这次调标是自2020年以来,芝罘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连续5年提高在5%以上。目前,低保金调标补发工作已完成,低保共计补发343881.6元,特困共计补发7839元,惠及低保、特困人员共计3100余人。
  同时,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673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3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21元。芝罘区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70元(不变);芝罘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