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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某瑾被 电

齐鲁晚报     2024年04月18日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某瑾被
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办理张某瑾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17856500006269276)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张某瑾的1136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963761。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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