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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路段有变更

齐鲁晚报     2024年08月21日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教练车管理,维护正常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训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8月6日起,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店区机动车驾驶人实际道路训练路段进行变更。
  增设三条训练路段:人民路(东方时尚路至花山路)——花山路(人民路以北段),全长1.4km;华光路(原山大道至广州路),全长2km;上海路(纳奇路至齐祥路),全长1.4km。停用一条原有训练路段:原海岱大道(东四路至鲁山大道)训练路段停止使用。
  特别注意的是,教练车是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对违反变更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朱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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