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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采油管理区:

安全“罚单”从严考核承包商

齐鲁晚报     2024年12月30日
  本报12月29日讯(大众新闻记者 顾松 通讯员 王芳) 近日,胜利油田鲁明公司商河采油管理区刘冬雷在商56-斜320井吊装高架罐作业现场,发现承包商摄像头所放的位置看不到具体的施工点,属于严重的安全生产疏忽,管理区按照规定立即开具扣分扣款罚单。
  今年以来,商河采油管理区制定《商河采油管理区承包商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细则》和《商河采油管理区承包商人员安全记分实施办法》,加强承包商考核力度,从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
  工作中,管理区把干活的承包商和派工的业务人员形成安全责任“共同体”。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谁发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原则,组室业务人员对本专业承包商负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项目的业务人员负责业务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同时负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承包商及时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结果上报管理区安全生产承包商小组通报。
  如果承包商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禁止类或严重类违章行为被上级通报,而责任人未查出风险隐患,管理区同样追究项目业务人员的管理责任和属地班站的责任。
  如今,管理区安全生产承包商小组成员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定性,对进入本单位施工的承包商人员实施记分管理,每月一次安全业绩考核,并公示记分和安全业绩考核结果。年度记分达到6分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监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停工学习不少于24小时,记分达到12分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监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实行禁入限制。
  截至目前,管理区共发现承包商问题36项,清理不合格施工机具6台,清退多次违章人员2人,有效提高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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