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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出租方接收房屋的公告 尊敬

齐鲁晚报     2025年01月16日
  关于要求出租方接收房屋的公告
尊敬的赵蓓莉、赵沁:
  我司作为承租方与您签署的《商铺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我司先后通过电话通知、EMS邮递房屋移交通知书通知您接收房屋,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您仍未接收。因您不接收房屋,房屋自到期日己视为交接完成,且房屋目前租户刘霞已与您确认继续租赁该房屋,商铺后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与我司无关,特此公告。
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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