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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质疑又何必自布疑阵
  •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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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国安 

  近日,网络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小朋友过生日,县委宣传部祝贺》的帖子,帖子里贴出了三张关于一名小朋友庆祝十岁生日的图片,现场彩球、拱门、条幅一应俱全,其中一条落款为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的庆生条幅尤为引人注目。
  对此,射阳县委宣传部已经作了回应:悬挂条幅为小孩庆生的是社会从业人员董启阳(小孩父亲)擅自冒用射阳县委宣传部名义悬挂,与射阳县委宣传部无任何关系;当事人已郑重向射阳县委宣传部道歉,并表示认真吸取教训,承担一切后果。
  到此,这件事也就可以画上句号:射阳县委宣传部是清白的,公众的疑团也烟消云散。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这件事还经历了一个曲折:此前,射阳县委宣传部的官员已经有了一次回应:以射阳县委宣传部名义为董姓小朋友庆生的条幅不是宣传部的人挂的,也不是宣传部的人授意挂的。倘若回应到此为止,倒也罢了。问题是,当记者进一步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时,该工作人员反复称不方便透露。
  现在看来,此前这位宣传部官员的所谓“不方便透露”真的很荒唐。这就是向公众表明,宣传部对具体情况是清楚的,但却不能告诉公众,这种回应无论真假都是错误的。从正面说,公权部门回应公众质疑应该真诚坦然,不仅要回答“不是什么”,也要回答“是什么”,“无可奉告”这些外交辞令是不宜说的,“不方便透露”也是应该禁止的。向人民汇报真实情况,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而从反面说,这样的回应反而遭到公众的猜疑,怀疑这件事一定与宣传部有关系,甚至涉及到某些领导。不然的话,有什么“不方便说”的?是不是心中有鬼、投鼠忌器?
  现在看来,如果宣传部现在的回应是真实的,那确实不存在“不方便说”的问题。一个社会从业人员假冒宣传部的名义,为自己的孩子10岁生日挂祝贺条幅,有什么“不方便说”的?这个“不方便说”究竟从何说起?难道,这位宣传部的官员故意要让大家产生疑惑?或者他的智商有问题,总喜欢无事生非、编造谎言?或者还是另有隐情,现在的回应还不是真正的答案?是的,在众多政府部门中,他为何单单选中一个宣传部来假冒呢?
  起码的教训是,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不然的话,他们可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反而会添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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