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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协议不签了
金都国际广场两栋楼无缘供暖
  •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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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付志锦)26日,本报10月27日C04版《供暖可以,超过13℃不能投诉》一文,报道了金都国际广场10、11号两栋高层由于供暖户数不够,住户想供暖须和物业签免责协议。15日,记者再次来到高新区金都国际广场了解到,10、11号两栋高层630户业主无缘供暖,只能“冻着了”。
  10月26日,金都国际广场的一位业主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供暖季马上就要来临,在他去物业询问供暖事宜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却告知王先生10、11号两栋高层的业主们需要签署室内温度超过13℃就不能投诉供暖问题的协议,否则将不予供暖。
  15日,记者再次来到金都国际广场,10号楼一位业主告诉记者,11月初业主们就已经接到了今冬停止供暖的通知,无奈之下,业主们只能开空调取暖。
  在10、11号楼电梯口处,记者看到由金都国际广场物业部张贴的通知,上面写明由于10、11号两栋高层建筑630户业主中,只有70多户有供暖意向,温度根本达不到供暖需求,所以今冬停止供暖。
  11号楼的一位业主杨女士告诉记者,如果物业不强制业主签署不投诉协议,那许多业主就不会对物业有意见而不愿意供暖,现在这种结果,让许多业主难以接受。杨女士表示,现在投诉协议不用签了,但这个冬天只能“冻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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