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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车位?必须租70年
圣豪花园小区车位出租出怪招
  • 2011年11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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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 秦昕)15日,家住奎文区光明街的圣豪花园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新出了一项车位租用办法,业主要想租用停车位,必须租满70年,否则车辆禁止在小区内停放,这让不少业主难以接受。
  家住七号楼的刘先生,在今年的五月份入住圣豪花园。在交房给业主钥匙的时候,他和物业签署一纸合约。在这份合约上,明确表明小区停车位的价格为地下停车位(库)管理费:20元/月/个,地上车位租赁费:70元/月/个。但是当时由于小区的一切设施并没有安排妥当,所以暂时没有实行。刘先生还告诉记者,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也上交了一万多元的配套费。但是,国家在2007年就明确表明禁止开发商收取配套费。
  但是近日,小区居民从物业处得知,现在车位并不是由原先的物业来管理,关于车位的问题全部都由售楼处来管理。售楼处明确告诉业主,现在如果要想租车位,每个车位必须一次性租满70年,租金为5万元,没有月租的形式。
  对此,记者采访了圣豪花园的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业主都来咨询关于车位的问题。以前车位是由物业来管理收费的,但是在两个月之前,物业接到通知,开发商收回了车位的管理权,把车位管理权转交给了售楼处,一切关于车位的问题都有售楼处来处理,现在物业没有权利管理业主车位的问题。
  之后,记者又从圣豪售楼处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售楼处并不知道之前存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关于车位的任何合同。现在要想买车位,必须一次性租用70年,每个车位5万元,而小区物业收取的任何费用都与售楼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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