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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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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承烨 看到关于潍坊某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报道,深有体会。实际上,不仅是车位的问题引得小区住户和物业引起矛盾,在其他许多方面,住户和物业的利益纠纷也不时出现。 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车位本来就应该是免费的,按照现代小区的规划标准,公共绿地、车位、健身设施等等都应该是向住户开放的,作为小区的物业,它的职责是为小区住户服务,让住户有真正的家的感觉。或许是现在还没有达到车位免费的条件,绝大多数小区的车位是收费的,但是作为小区主人的业主们有权利选择是租还是买。强制性的规定车位只卖不租,凸显了物业的“霸王条款”。 如果说车位是大块肥肉,物业舍不得放弃的话,某些物业甚至连自来水管维修、水龙头更换都要收费,而且多是在住户自己购买了材料,只是需要无业人员动手操作一下的情况下。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小区住户是缴纳了物业费的,难道住户连享受这么一点点服务的权利都没有吗? 事实上,不仅仅是物业,许多针对居民日常生活的领域都存在着乱收费现象,比如说供暖,居然出现不供暖要收取损耗费的事情,那试问不供暖收取损耗费,供暖住户是不是要退还供暖费中的损耗费部分呢?当然,这样说是讹辩,但是供暖单位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辞吗? 物业、供暖公司……涉及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这场利益的搏斗中,住户无疑是弱者,因为每一个单位都会找出无数个“理由”和应对措施,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他们会“开拓思维”,但是在为住户服务时却又左推右辞,含含混混。围绕着小区形成的这一个利益圈,现在是混乱的,小区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单位,只有小区和谐,大环境才会改善,才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现在需要政府、住户、涉及单位在协调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毕竟以人为本保护住户合法利益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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