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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限时供暖咋还按 23 元收
北顺新城小区40多名业主向开发商讨说法
  • 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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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上午,北顺新城小区40多名业主到楼下酒店“讨说法”。   本报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 摄
  本报聊城11月14日讯(记者 张召旭 杨淑君) “我们开口费都交了两年了,我们要求集中供暖。”14日上午,北顺新城小区40多名业主向开发商讨说法。该小区准备用地热井供暖,供暖费按每建筑平方米收23元,还限时供暖。 
  14日上午,北顺新城小区40余名业主聚在楼下,打算向开发商讨说法。业主王先生说,11月10日小区开发商贴出通知:“经开发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今冬本小区业主缴费率超过50%将实行分时供暖。”王先生说,早在2009年他们买房时就交了暖气开口费,今年8月交房,本以为能用上暖气,开发商却说没法用热电厂集中供暖,打算用地热井。
  王先生说:“使用地热井供热,物价局规定按使用面积20元收费,折合建筑面积才15元,可通知说要按照建筑面积23元收费,还要早中晚限时供暖,太不合理了。” 
  业主李女士说,采用地热井供暖可能会有很多麻烦,而且还是限时供热。“我们要求开发商申请集中供热,今年供不上可以等明年。” 
  小区开发商负责人崔建国说,开发公司曾向供热办提出集中供热申请,去年夏天兴华路铺供暖主管道时北侧没有接口,当时他们早就购置了地热井供热设备。今年报名要求供暖的居民共70多户,超过小区业主总数的50%,但还达不到70%。“供热公司规定,超过70%的业主要求供暖时才为小区集中供热,我们用地热井供热,没有别的标准,只能参照他们。”
  崔建国说,今年是小区入住第一年,只能说是勉强供热,开发公司核算成本后决定分早中晚三段分时供热,但会保证只要居民回到家,室温就能达到16℃。
  “我们查过文件,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地热井供热的文件已经失效,所以小区现在按市里集中供热价格收费。”崔建国说,现在还没有居民交取暖费,如果明年需求更低,开发公司将考虑不再赔本经营。 
  对于崔建国限时供暖的解释,业主们并不赞同。“同样是收23块钱,供热公司是24小时供暖,可我们这里却限时供。尽管开发商承诺了“不低于16℃”,小区业主仍担心供热质量,一致要求用供热公司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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