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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零时,省城正式供暖 |
| 室温低于16℃可申请第三方测温 | |
- 2011年11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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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王光照) 经过7天的供热调试之后,15日零时开始,省城将正式供暖。正式供热开始后,如果市民家中温度不达标,可申请第三方测温。 15日正式供暖之后,如果集中供暖用户室温低于16℃,应首先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供热单位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在2小时内与用户联系,并约定测温时间。每日测温时间为8时起至21时止(节假日不休息)。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并预付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测费用。 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4℃-16℃的,退还日采暖费的50%;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4℃以下的,退还日采暖费的100%。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提醒市民,如果自管站供热小区试供暖期间不热,或者正式供暖之后供暖质量有问题,均可拨打12319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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