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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自己牌照,照样是套牌
一司机耍小聪明,被高清监控识破了
  • 2011年11月1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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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1月13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杨殿鲁) 苘山人于某自作聪明,将已违章4次的货车车牌挪用到另一辆将报废的旧面包车上使用。而对于面包车的1次违章行为,于某拒不承认。最终,在警方高清的监控录像证据前,于某低下了头。于某不但接受了5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还因为挪用号牌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8日,32岁的工业新区苘山人于某来到文登市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处理电子监控拍下的违法记录。民警调出于某车牌号为鲁K××××9的轻型厢式货车车辆违法记录,发现共有5次交通违法行为。但电子监控录像显示其中有4次是该车违法,而有一次是一辆昌河牌微型面包车的违法录像,该面包车也悬挂了鲁K××××9的号牌。 
  于某随即声称其货车车牌曾经丢失,“可能被别人套用了”。于某除了拒绝缴纳面包车的违法行为罚款,还要求民警迅速将面包车违法行为记录处理掉。民警随后生疑,仔细观看监控录像发现,面包车的驾驶人和轻型货车的驾驶人均系于某一人。
  在高清的监控录像证据面前,于某不得不承认,昌河牌微型面包车也归其所有。因为面包车即将报废,没有办理车牌等手续,为了能够上道路行驶,于某就将自己货车的车牌拆下来,安在了面包车上上路行驶。后又谎称货车车牌丢失,在车辆管理所又申请补发了一副车牌。 
  最终,于某不但接受了5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还因为挪用号牌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于某若想继续驾驶,必须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参加复试后方可行驶。于某为此后悔不已,他自作聪明地认为,电子监控只能拍到违法车辆的号牌和车型,而拍不到车内的驾驶人,就想抵赖逃避罚款,没想到高清监控探头将其行为记录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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