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实行“自治”才知物业艰辛 |
“物业这活,真不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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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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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7月物业退出后,位于建设路上的冠宇明苑小区就走上了“自治”之路。7月底,小区业主在居委会的指导下成立了业委会筹备小组,9名从业主中选出的筹备小组成员一直代行物业的职能。 日前,当记者见到该筹备小组成员之一的高先生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弄不动啦!”高先生说:“刚开始时大家很理解,也有些新鲜感,我们一下子收了5个月的物业费,交费率在95%左右。”但是,对于明年的物业费是否也能如此顺利地收到,高先生心里没底。 高先生坦言,自己被小区物业的事务弄得“心力交瘁”。小区保卫室的电线、维修工具、剪枝工具等都是筹备小组重新购置的,同时他们还陆续聘请4名工作人员,其中3名承担安保、收发信件、维修等工作,1名负责保洁。 “干了这活才发现,物业真挺难。”4个月以来,高先生发现,少数业主会提出一些物业办不到的要求,以作为不交物业费的借口,甚至一些业主和业主之间的私人矛盾,有时候也需要他们来协调。现在,高先生最盼望的就是尽快成立业委会,然后再找专业的物业公司,让小区走上正轨。 有同样感慨的还有诚基中心的部分业主。前一段时间,小区物业公司被业委会赶走后,仅四天时间,业主就要求“还权”给物业公司。这四天里,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晓夫亲自指挥保安疏通门口交通,喊得喉咙都哑了。据了解,当初业委会“夺权”主要夺的是物业的财权,可如今缺钱让业委会也照样犯难。“物业这活,琐事多又缺钱,真不好干。”王晓夫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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