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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锅炉改集中供暖了
物业要求先交“散热费”
  • 2011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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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常学艺 王衍) “13日,我们去物业交暖气费,却被告知要求交‘散热费’才给供暖,认为很不合理。”14日上午家住陈公庄园的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600000说。
  14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陈公庄园了解到,这个社区以前都是自己烧锅炉供暖,今年第一次由热力公司集中供暖,“昨天去交暖气费的时候,物业却要我交散热费。”刘先生说。 
  “物业公司还说了另外一个交钱的方法,就是以每平米30元钱交开口费,然后才能供暖。”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有97平方米,交开口费是2910元,“散热费”一共需要2200多元,“我们是属于单独性的供暖,这两年我们没用暖气,物业就把管子给切断了,家里也不热,根本就没有摊到别家的暖气,哪里来的散热费用?”
  刘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我们以前买房的时候,已经交了暖气开口费了,不能再交一次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遇到这种问题的并不仅是刘先生这一家,“三年前为办理房产证,我交过一次暖气散热费。”陈公庄园的常先生说,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这两年也就没有交暖气费,但因今年是热力公司集中供暖,想用暖气了去交钱时,物业公司要求补上之前的暖气散热费。 
  15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联系到给陈公庄园供暖的德州市热力公司,“我已经接到好几个陈公庄园的居民打来的类似电话了,我们只是和物业签订了协议,由物业公司收取取暖费,关于散热费的问题并不是很清楚。”总经理洪涛说。 
  随后,记者来到陈公庄园物业,想询问一下居民反映的问题,但是物业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16日下午4时,记者联系到德州市物业办公室的马主任,“这种情况,并没有相应的政策,来具体说明物业这个做法合不合理,但是他们这种捆绑式的收费方式是不对的。”马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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