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出台,构建四级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
| 菏泽人均体育场地将超2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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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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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1月16日讯(记者 李德领) “到2015年,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近日出台的《菏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到2015年菏泽基层健身站总量达到每万人5个以上,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 《计划》指出,菏泽将全力构建市、县区、乡镇、社区四级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其中在市城区东部建设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这也将是菏泽首个市级健身活动中心,活动中心包含游泳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不少于10个项目的体育设施;50%的县区建设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设施不少于6个项目;70%以上的县城区镇、办事处建设一个以室内为主的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设施不少于4个项目;60%以上的乡镇配置一个以灯光篮球场、乒乓球场、路径器材为主要项目的户外体育健身广场;社区全部建有以篮球、乒乓球为主要活动项目的健身场地;市、县区和60%以上的乡镇(办事处)各改造或建设一处以上的全民健身公园(广场)。 此外,市、县区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 根据这一《计划》,到2015年,体育健身设施将覆盖城乡,市、县区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建设一定数量的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合理布局,规划建设小型多样的基层活动站点;加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发力度,实现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社区(行政村)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 此外,市、县区、乡镇(办事处)将普遍建有体育组织,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指导站等明显增加,在社区、小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基层健身站点总量达到每万人5个以上。此外,全市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9000人,总量达到1.5万人以上,占常住人口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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