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居民担心新建商务楼影响采光 |
| 规划局解释称建设符合标准 | |
- 2011年11月18日
作者:
-
【PDF版】
|
|
|
 | 公示牌“关键”部位被撕去。 |
|
本报11月17日热线消息(记者 杨万卿)17日,颐园小区市民周女士说,自己家所在的居民楼南侧将要建一栋商务楼,与自己所住的居民楼间距只有13米,她担心家里的采光会受到影响。潍坊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解释称该楼建设符合标准,居民不满意之处可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17日上午,记者来到颐园小区,家住46号楼的周女士说,在她所住的居民楼前,规划建设了永泰商务楼。11日,她从商务楼的公示牌上看到,永泰商务楼为南北向五层、四层、二层建筑梯形排列,最北侧的二层楼与颐园小区46号居民楼间距仅有13米。 周女士认为,永泰商务楼建成后,会影响居民楼1层到3层采光,而且,从商务楼可以直视居民楼的主卧室等房间,使居民楼上住户的隐私暴露。 周女士发现这个问题后,想按照公示牌提供的电话联系一下负责人。可是她发现,公示牌上缺失了一块,而缺的这部分,正好是联系方式。细心的周女士又注意到,公示日期是11月9日,周女士说,自己知道公示期限为一周,从9日开始算,应该到16日结束。但是,公示牌是11日竖起来的,除去周末,还剩下两天时间可以提建议。等自己找到联系方式,再去联系负责人,肯定就没有时间了。 17日下午,在行政审批大厅,潍坊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楼间距是按照楼层高度的1.5倍计算的,只要不少于楼高的1.5倍距离,楼房建设就是合理的。永泰商务楼距离颐园小区46号楼最近的是二层楼,高7米,按照这个楼层高度,两栋楼间距不能小于10.5米。而实际规划中,两楼间距13米,在这个范围中属于合法建设。 对于公示牌联系方式丢失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属于开发商管理不当,应由开发商重新对公示牌进行修补后悬挂。另外,公示牌属于批前公示,在合法范围内,如果居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依然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调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