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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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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1月17日讯(记者 徐萌 通讯员 刘统奎 刘飞祥) 11月15日上午,枣庄市市中区“2010.7.14”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网上逃犯倪某某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高位截瘫,逃跑一年多后,在临沂市罗庄区一废弃水泥厂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0年7月14日13时许,23岁的受害人武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枣(庄)费(县)线孟庄段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在孟庄大桥上被一辆白色普通桑塔纳轿车迎面撞上。武某某当场被撞昏迷,电动自行车被撞出数十米远,而肇事驾驶人随后驾车逃逸。后武某某因身上多处骨折,致高位截瘫,2010年8月3日,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为重伤。 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肇事车前保险杠及车辆前牌,确定了“以车找人”的破案思路。经调查,肇事车登记车主为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乡李某某。但据李某某反映,肇事车是朋友借自己的身份证登记购买的二手车,实际车主为临沂市苍山县鲁城乡的倪某某。 同年8月27日,公安机关将倪某某列为网上逃犯追捕。办案民警在对倪某某实施抓捕的同时,积极督促其家属尽快规劝其投案自首。但倪某某拒不到案。2011年11月15日上午,办案民警掌握了倪某某的行踪,前往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一废弃水泥厂内,将藏匿在此处打工的倪某某成功抓获。 据倪某某交代,该车于2010年4月在峄城区购买。由于自己的户籍地为临沂市苍山县,不能在当地办理过户,便借朋友李某某身份证进行登记。事故发生前,倪某某与两个朋友在一饭店吃饭,期间饮用了二三两白酒和两瓶啤酒。倪某某酒后驾车回家途经孟庄大桥,与一辆三轮车发生刮蹭后,逆向驶入非机动车道,与受害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正面相撞。倪某某了解到受害人受伤严重,考虑到医疗费太高,一直没有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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