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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难幼儿每人获赔43.6万元 |
| 出事幼儿园被取消办学资质 | |
- 201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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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为发生事故的“小博士”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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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甘肃正宁11月18日电 甘肃省正宁县政府18日下午通报表示,正宁县幼儿园车祸事故遇难幼儿每人将获得赔偿金、抚慰救助金43.6万元。 正宁县政府通报称,这个赔付标准是根据相关赔偿标准并参照有关地方的做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的。同时,正宁县政府表示已要求中国人寿等公司启动特殊重大保险理赔“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至21人,其中幼儿19人,还有危重1人,重伤10人,轻伤32人。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卫生厅组织抽调精干医疗力量及血液等医疗物资,全力救助受伤幼儿,卫生部也派来专家帮助会诊,目前所有43名受伤幼儿生命体征平稳。 18日下午,正宁县取消了小博士幼儿园办学资质,将在原址筹建公办幼儿园。 据了解,庆阳市决定投入6.8亿元,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200所幼儿园。 家长建议>> 能否开通“学生公交” 如何让校车更安全?一些学生家长建议开行“学生公交”。家长王慧认为,如果有关部门现在不具备为学校配备校车的能力,可以开辟专门的“学生公交”,在一些社区或学校设置站点,“以后学生上下学,只要去站点等候就行了。” 济南市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在中高考期间,公交公司曾在一些线路上加开学生专车,但那些是临时的。开通学生专用公交,还需要进行调研,而且公交线路的开通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进行部门之间的协调。 本报记者 赵伟 律师说法>> 校车管理需立法保障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强认为,校车管理需立法保障。立法应该明确校车投入的责任主体,对于社会力量介入校车运营的,也应明确门槛和责任。此外,校车上路、日常管理、运营、保险、事故责任等问题,也都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可以允许校车在行驶过程中享有一些特权,比如,校车在路边上下乘客时,其他车辆保持车距或停驶,在行驶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自觉避让校车等。” 本报记者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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