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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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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曲彦霖) 21日,宝珠路41号楼东97单元的住户矫先生拨打本报“问暖热线”说,昨天晚上单元里的暖气都被停了。 记者在该楼单元门上看到,500供热公司在11月10日贴出了通知,上面已被撕掉一块。多方了解后得知,通知内容是让已交费的用户以单元为单位,在11月14日前到500客服中心办理供热手续并交纳热损费。 记者联系到500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这个单元里要求供热的用户没有在要求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所以把单元阀门关上了。根据《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单元要求供暖的用户比例不足50%的,需交纳20%的热网损耗费。如果这些用户想继续供暖,需以单元为单位,尽快到500客户服务中心交上热损费,签好《供用热协议书》,就能继续供热了。如果不想继续供热,可以办理报停手续,供热公司会扣除这几天的暖气费用,将其余暖气费退还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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