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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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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3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李玉田 苑国强 记者 李涛)两青年酒后到KTV内唱歌,不想前方付款者速度过于缓慢,引起二人不满,因此动怒,对一小伙大打出手。11月23日,打人的两青年双双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各被罚款1000元。 22日晚22时许,安丘市新安街道某村的男青年小刘同朋友来到该市某KTV唱歌,正当他准备付款开包间时,突然被身后一名20多岁的陌生男子推搡了一把,小刘忙回身问出了什么事,不想不等他弄明白原由,胸部和腹部又挨了男青年的一拳一脚。 小刘的朋友见小刘挨了打,忙上前劝解,这时站在男青年旁边的另一名年轻男子也突然上前,张牙舞爪地挥拳向小刘身上打来。小刘和朋友见对方穷凶极恶又满身酒气,相互招架着跑出了KTV。摆脱打人者后,已是鼻青脸肿的小刘越想越气,拿起手机拨打了110。 接到小刘的报警后,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在小刘和现场群众的协助下,民警很快找到了嫌疑人吴某和孙某,并将处于醉酒状态的两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约束到酒醒。23日凌晨,酒醒后的吴某和孙某向民警讲述了打人的原由。 原来,吴某和孙某动手打人,仅因为受害人小刘在KTV付款时,挡在了两人的前面。吴某和孙某均为潍坊市峡山区人,据两人讲述,当晚他们醉酒后来到KTV唱歌,在付款时见到在前面付款的小刘动作“慢悠悠”,便引起了他们的不满,随后乘着酒劲将小刘给打了。 23日,警方依法对吴某和孙某,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行政拘留10日,并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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