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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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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马媛媛)近日,药监部门发出通知,要求查处“川羚定喘胶囊丸”等6种假药。同时,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药品。 据介绍,产品名称为“川羚定喘胶囊丸”,标签标示国家申请专利号为98106800.6,未标示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规格、批号;产品名称为“康复关节炎胶丸”,标签标示国家申请专利号为98106800.6,未标示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规格、批号;产品名称为“风湿骨痛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省新光制药厂”,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37020562”,规格:400mg×100粒;产品名称为“秘特灵”,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广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1022638”,规格为0.4g×100粒;产品名称为“喘必治胶囊”,标示生产企业为“鲁·龙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为“辽卫药制字2001DJ-129号”,规格为400mg×100粒;产品名称为“刘氏康复关节炎胶丸”,未标示生产企业、批准文号,规格为390mg×100粒等6种产品均为假药。 药监部门提醒患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避免贻误诊治,危害身体健康。同时,提醒患者去正规有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市民如需查询药品是否经过批准注册,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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