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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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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本报威海11月29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孙少军 邵华强) 28日,一张工商执法部门送达的假种子鉴定书交到了经营农资超市多年的张先生手中。面对鉴定书,张先生才敢相信,与自己三年来合作愉快的济南某公司竟然销售假种子。 今年10月底,乳山市工商局冯家工商所在对张先生经营的农资超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在售的小麦种子无质量检验报告和进货发票,便将种子抽样送检,检验结果:该批次种子为假种。 “我太大意了,这家公司是个大厂,每次进货都是我亲自去交款验货,觉得都是老客户了,觉得没问题,这次也没追究质检报告和发票的问题。”张先生说,事发后他感到十分庆幸,幸亏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及时,不然如果这批种子卖出去了,不知道给当地父老乡亲们造成多大损失,自己多年创下的好声誉也就没了。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资经销商不能因为是老客户、老朋友,就放松了严进货把关的责任意识,应当借鉴张经理的教训,珍惜商誉,不断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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