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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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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的秦女士反映,她和前夫去年7月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就在同年11月,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协议离婚了。 离婚协议中约定,那套经济适用房归秦女士的前夫所有,欠银行的贷款也由他来还。当时为了尽快办理完离婚手续,秦女士没多做考虑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离婚后秦女士越想越后悔,她觉得买房子时自己出了将近一半的房款,不管怎么说她都应拿回房子一半的份额。她想知道现在她是否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房产。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介绍,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都是法定的解除形式,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秦女士在人民法院进行离婚调解时,放弃了自己的财产权益,该行为是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只要调解协议没有违反自愿合法的原则,该协议是有效的,在该协议没被撤销之前,权利人无权就协议中已处分的财产重新主张权利。 记者 崔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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