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滨州查处首例营运车辆醉驾 |
| 醉驾司机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
【PDF版】
|
|
|
 | 赵某在接受警方讯问。 (通讯员供图) |
|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刘新朋 郭庆棣) 12月2日晚,无棣县出租车司机赵某醉酒后驾驶出租车上路被交警部门查获。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这是自今年5月1日新交通法实施后滨州市查获的第一例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案。赵某十年内不准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2月2日晚,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城区派出所在无棣县城联合执法,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当晚9时10分许,在无棣县城富路大街与205国道交叉口处执勤的民警发现一悬挂有鲁M-PD6XX号牌的出租车在距检查点20米左右的地方停下,并准备调头行驶。执勤民警感觉该车可疑,随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驾驶员赵某口中散发出浓重的酒味。民警怀疑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赵某酒精含量高达182mg/100ml。 当晚,执勤民警将赵某带至滨医附院无棣分院进行了抽血。3日上午,经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3日下午,驾驶人赵某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无棣警方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4日从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认,赵某为今年为5月1日新交通法实施后滨州市查处的首例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