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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设点收过期药
药品剩余超原量一半的可换两元代金券
  • 2011年12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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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7日讯(记者 崔维成 通讯员 吴玉英) 为防止过期失效药回流市场,减少环境污染,薛城区药监局依托3家零售药店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截止到12月7日,已经累计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729种、4016瓶(盒),货值35000多元,2000余名市民参与这项活动。
  据了解,从去年3月12日开始,薛城区药监局在区内确定了3家具有一定规模而且信誉度高的零售药店,作为家庭过期药物的回收点,并公开向市民回收过期药物。
  薛城区药监局局长李振宏介绍,薛城区市民将家中的过期药物带到回收点后进行登记备案,然后将过期药物放入一个上了锁的回收箱里,每一个瓶(盒)过期药物(需超过原量的一半)可兑换一张价值两元的代金券,并可凭券在定点药店消费。“我们计划在2012年上半年在7个镇街各增设一个回收点,以方面回收城乡居民家中的过期药物。”李振宏说。
  对于收回的过期药物将做如何处理呢?据了解,收回的过期药品都上交给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统一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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