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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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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王新华 张建国) 10年前,德州夏津人刘某伙同其他三人先后在聊城、德州等地持刀抢劫,涉案价值1.2万元,案发后刘某潜逃。12月8日,高唐警方在河北将正在熟睡的刘某抓获。 2002年6月份,时年20岁的犯罪嫌人刘某伙同于某、李某、肖某四人,先后在高唐、聊城、临清、武城等地持刀抢劫作案4起,抢得现金、摩托车、手机等物品一大宗,涉案总价值12000余元。案发后,高唐警方经缜密侦查将于某等三人相继抓获,而刘某则逃至外地。 民警采取调查走访、张贴公告、发动群众、网上追捕等多种方法,先后往返夏津,德州、河北等地10余次,走访了解群众30余人次。 经多次摸排,警方确认刘某现在河北故城县某地隐姓埋名养鸡为生。12月8日晚,民警赶赴河北故城县后,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成功将正在熟睡的刘某抓获。经审理,刘某最终供述了10年前伙同他人持刀抢劫的作案事实。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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