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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潜伏”一月揪出砸车贼》追踪>>
地下停车场砸车被判六年
  •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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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23日,凭借对地下停车场的熟识,毕某将追捕他的民警甩在了身后,从容离开。           (视频截图)
  2010年10月23日,凭借对地下停车场的熟识,毕某将追捕他的民警甩在了身后,从容离开。           (视频截图)
  本报12月12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警方“潜伏”一个月,终于揪出了在潍坊一小区地下停车场一年多来频繁砸车盗窃的“黑手”(本报2010年10月28日C04版报道)。12日,记者从奎文法院刑事审判庭了解到,法院最终认定了砸车贼毕某8起盗窃行为,据此判决其有期徒刑8年。 
  2010年9月27日早上,住在新华路附近一小区里的多位业主接连发现自己停在小区地下室的轿车被人砸破了车窗。这些车中多数为高档宝马轿车,车内大量现金和购物卡被盗。正当警方正在展开调查之际,又有一辆大众“迈腾”被砸破车窗,车主称车内1000元购物卡和一些档案不见了。随后,砸车事件不断发生。 
  警方派出大量警力展开监控及巡逻,在面积约1万平方米,有28个进出通道的地下停车场内及附近展开布控,终于从监控录像上取得了砸车贼的影像。当砸车贼再次出现时,警方将其抓获。2011年7月21日,检察机关向奎文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调查,法院认定了从2010年9月26日到2010年10月25日一个月的时间里,毕某预谋盗窃,在地下停车场采用砖头砸车玻璃的方式,实施的8起盗窃行为,涉及10多辆车,其中包括5辆宝马和一辆奔驰,盗窃价值人民币2.8万多元。  
  法院认为,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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