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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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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刘夏 王军良 记者 钟建军) 12月5日,在烟台开发区,一辆轿车与公交车相撞后逃逸,民警通过卡口“卡”住逃逸车辆。12月7日,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到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该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 12月5日15时59分,开发区交警大队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金沙江路与天山路交叉路口,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轿车逃逸。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由于事故发生在公交车尾部,公交车司机只看到对方是一辆红色普桑轿车,没有看清轿车车牌号。民警调取了事发路口视频监控录像,也无法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 办案民警随即扩大调查范围,根据逃逸车辆的行驶轨迹,民警分析该车应该经过长江路马家卡口。通过对长江路马家卡口特定时间段的近200辆过往车辆进行筛选,民警发现一辆红色普桑轿车右前部有碰撞痕迹,该车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及时上网调取车主信息并与车主取得联系,确认红色轿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 12月7日,无证驾驶红色轿车肇事逃逸的驾驶人王某到开发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王某被行政拘留二十日,并于当日送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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