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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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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2月19日讯(记者 郭静) 19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2012年,我省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300名选调生。 此次选调范围包括:2010年以前(含2010年)由山东省统一选聘或招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12月20日。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团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选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4年1月6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79年1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报考不区分系统,也不区分学历和专业。 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6日—10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进行报名缴费。2012年3月3日上午,在济南市统一组织录用资格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于4月上中旬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录用计划3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录用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山东选调生网和服务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锻炼成长的原则,在乡镇(街道)机关合理安排工作和岗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征求本人意见同意后,可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或其派出机构工作,纳入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生管理。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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