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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抢灯”导致两车相撞
摩托车司机小腿骨折,被送往骨科医院救治
  • 2011年12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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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横倒在轿车前方约10米处。记者 吕修全 摄
  本报威海12月19日讯(记者 吕修全) 19日中午,孙家疃镇统一北路与益海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别克轿车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在现场勘查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初步认定两车相撞为“至少有一车抢灯了”。摩托车驾驶员右小腿有骨折,后被送往骨科医院救治。
  19日中午12点许,市民孔先生驾驶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自古陌隧道驶出,向北继续行驶。行至统一北路与益海路路口时,孔先生突然发现车前驶来一辆摩托车,孔先生向右急打方向盘并踩下刹车。但轿车车头仍旧和摩托车撞到了一起,摩托车受撞击向北滑出约10米后停止,摩托车驾驶员摔倒在轿车车头右侧路边。孔先生忙下车查看摩托车驾驶员伤情并报警。 
  市立二院急诊救护车随即出动赶到现场,经急诊医生检查,摩托车驾驶员隋先生右小腿有骨折变形,身体其他部位并无大碍。救护车在返回途中,应伤者要求将其送至骨科医院救治。 
  记者赶到现场时,交警二大队民警已到达现场勘查事故。统一北路与益海路路口处可清晰地看到轿车斜向右前方的刹车痕迹,轿车右侧前灯破损脱落,前挡风玻璃龟裂。摩托车驾驶员的护膝、手套、头盔,摩托车保险杠等零部件散落在地,摩托车横在轿车北10多米处路上,汽油也流在地面上。 
  交警二大队民警勘查现场后认定“至少有一车抢灯了”,具体勘查结果还待进一步的调查。别克轿车方留在现场的一位男士向民警表示“伤者想要双方私了”是否可以,民警表示事故已造成人员受伤,事故双方不可以私了。交警二大队随后依法将事故车辆暂扣,事故还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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