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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个人“组团”来滕行乞,行为很蹊跷
宁愿跪地乞讨 也不接受救助
  • 2011年12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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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四名乞讨人员在一起。 本报记者 孔红星 摄
  本报枣庄12月22日讯(记者 孔红星 马明) 最近几天,一名妇女和一个6岁左右的孩子在滕州火车站附近乞讨。22日,记者跟踪采访了在路口乞讨的人员,得知她们宁愿乞讨也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22日上午11点左右,在滕州火车站广场对过的商场门口,一名中年妇女领着一个小女孩,手持一个碗,见到市民经过,她们就跪在地上伸出碗来乞讨。11时30分左右,在大同路与荆河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停车场,乞讨的中年妇女跪在所停轿车的后方,每当有车主准备开车时,小女孩跑过去伸出手乞讨。在不远的路口,她们遇到了另外一名带着小女孩乞讨的中年妇女,两名妇女交谈起来,而两个小女孩分享乞讨回来的食物。记者注意到,每当有市民经过时,中年妇女都会向行人下跪。
  在火车站上班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名妇女在火车站附近行乞有三四天了。他每次准备开车时,妇女就会带着孩子跑过来要钱。记者上前与她们攀谈,只见孩子的脸上和手上已经有明显的冻伤。当问及家庭情况时,她们说:“我们家都很困难,来自甘肃地区。”当记者询问她为何不向政府求助,她们只是沉默,然后准备起身离开。记者和乞讨的小女孩交谈时,她抬起头来说:“我今年六岁了。”
  附近多家餐馆和小吃摊的店主们看到记者出示的乞讨者的照片,纷纷表示最近经常见这几个人,“他们可能就在附近租房住,七八个人呢,领着孩子的、拄拐杖的老头老太太。”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滕州市救助站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此问题,救助站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下发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而《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原则是“自愿受助、无偿救助”,而不能进行强迫。他们主要以教育和劝导为主,而不能强制这些人必须接受救助站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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