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12月27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萌
-
【PDF版】
|
|
|
|
|
21日上午,男子王磊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永安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张峰和郭强非法拘禁并多次殴打,还敲诈了他700元钱。接案后,派出所民警遂带领王磊,将犯罪嫌疑人张峰和郭强在一家旅馆内抓获。
男青年强拉昔日债主去喝酒 据悉,在枣庄某制衣厂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张峰(化名)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郭强(化名)在12月20日下午一起聚餐聊天并喝了很多酒。回家的路上,郭强发现了曾经和自己有过节的同事王磊,他提出让王磊去买酒再喝一次,之后王磊便买了酒菜到了郭强的出租屋。 喝酒的过程中,郭强称以前,他借了王磊800元钱,后来还了他330元。一天,郭强和他女朋友在约会的时候接到了王磊的催款电话,正好被他女朋友听见,于是,郭强的女朋友就一气之下向他提出了分手。之后怀恨在心的郭强多次找到王磊,威胁他让他给自己重新找个女朋友,否则的话对其进行打击报复,之后便陆陆续续地敲诈了王磊5300元钱。
涉嫌非法殴打敲诈被逮捕 随后,郭强越想越生气,20日晚又开始挑衅王磊,后来,郭强和张峰两人打了王磊和王磊所称的保护伞马某。而且郭强和张峰将王磊和马某带回了出租房,轮番殴打。 后来,郭强又威胁王磊并勒索了700元。21日凌晨张峰和郭强带着王磊在马庄的一家小旅馆睡觉并索要4000元钱,王磊以外出借钱还他为由,到派出所报案将二人逮捕。
| |